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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案件】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的国家林业局森林总局督办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一审获判
2020-01-20 07:53: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2019年12月25日,由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国家林业局森林总局督办的许阳里等8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在灌南县人民法院生态巡回法庭一审宣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被认定,8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其中6名被告人被判缓刑。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