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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案件】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明华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2020-08-29 11:31: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2020年6月9日,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明华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判决周明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