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1日,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连云港吉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张学成、周锐、潘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审宣判。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决连云港吉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张学成、周锐、潘倩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连云港吉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罚金十万元;判处张学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周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处潘倩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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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案件】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连云港吉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张学成、周锐、潘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审宣判
2020-05-29 20:27: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编辑:海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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