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听说,检察院里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还能提起公益诉讼?
是的,作为检察院里的“贴心”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的职能,可是与大家的权益保障息息相关呢。今天就为大家详细说道说道我们的公益诉讼职能。
那上面出现的情况检察院能监督吗?什么又是公益诉讼呢?
对行政机关的怠于履职行为,检察机关有权督促其依法履职,满足条件的还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找我们民行检察官就对了。
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起诉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哎呀,原来公益诉讼是这个意思呀,但是还是不太懂,可以具体一点吗?
当然可以!下面,检察官就为大家介绍一起我们办理的具体案件,该案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后我省原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公益诉讼案呢!
2016年9月17日,赣榆区林业局执法大队在当地城西镇仙河村朱稽河南岸林地里当场查获一起无证砍伐林木案,于某某三天前在同一地点无证砍伐已经被执法大队制止过,其两次共采伐杨树242株,折合立木蓄积46.5808 立方米。2017年6月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将案件移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认为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其破坏林木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予以追究,遂对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连云区检察院根据于某某侵权事实和委托林业部门出具的生态损害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意见,提出了判令于某某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5455.24元或栽植2000株3年以上黑松苗并保证成活的诉讼请求。经层报省、市检察院批准同意,2017年9月1日,连云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以滥伐林木罪追究被告人于某某的刑事责任,同时请求法院判令于某某栽植2000株3年以上黑松苗并保证成活,以追究其对环境公益的民事侵权责任。2017年12月5日,法院全部支持了连云区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判处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判令于某某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补种3年生以上黑松苗2000株,并负责养护1年,验收成活率达到95%以上。于某某玉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