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的通知
2017-01-11 15:45:00  来源:

   各部门:

  现将本周学习活动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

  1月23日(本周五)下午14:40

  二、学习内容

  第一,高检院《关于11起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的通报》(本院内网通知);

  第二,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2015年1月14日检察日报第1版)。

  三、学习形式

  以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带头学习和讨论。东区支部学习地点安排如下:一支部—405(检委会会议室);二支部—415会议室;三支部—123室;四支部—3楼大会议室;五支部—229会议室。

  四、其他要求

  请各支部书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学习笔记,督查组将会对学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注:请尚未交对照检查材料的支部在今天下午下班前将材料贴至本院ftp--机关党委--对照检查材料文件夹。

  机关党委

  2015年1月23日

  编辑:杨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