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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在海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01-08 11:08: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4日在海州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 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海州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八个上台阶”的工作部署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在服务民企、公益保护、防范化解风险、打击黑恶犯罪等方面彰显检察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州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守护人民利益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见实效。公益诉讼信息中心①建设进一步提档升级,链接市场食药品监管、国土执法卫片系统、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环保263、政府12345、检察12309热线等,研发了公益诉讼线索智能辅助办案平台②,辅助检察官办案。如江苏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未缴纳土地占用税案、刘某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③案等线索均是从该系统中获取。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向市院移送一起涉案2100余万元的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④线索,系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区人大、区政府的支持下,设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

  ——主动服务民营企业促发展。联合区工商联实地走访辖区民营企业,并对权利受到侵害的民营企业进行重点走访,目前共走访50余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0余条。印制《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与海郡律师事务所共同开发《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引》《人力资源风控管理精要》等法律产品,聘请2名律师为企业讲授法律风险防控知识,为企业提供量贩式法律服务。在新浦工业园区召开了护航非公经济发展主题座谈会,为20余家企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方面的知识宣讲。举行连云港市、海州区两级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涉企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开门纳谏,并针对民企发展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工作,对2起已退缴抵扣税款的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案件中的企业负责人,作不起诉处理,对一起非公企业申诉案件作出监督撤案处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防范化解矛盾促稳定。建立检调对接菜单式服务微信平台,当事人可申请选择外聘调解员团队中的一名或多名参与调解,该团队是由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心理咨询师、坐班律师等22人组成。该平台通过在网上公开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对调解人员的信任感,消除法律认识误区,以公开透明促调解成功,自5月份上线以来,调解刑检部门移送案件20件,调解成功率100%。其中,许某某故意伤害案当事人,通过该平台选择人大代表杨秀、心理咨询师焦新艳、坐班律师孟少宁等人参与调解,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和心结。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成长。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挽救和帮教,启动涉案未成年人特殊制度落实项目,由民政部门购买公共服务,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56次、心理疏导和测试97次、考察帮教34人次。与区司法局会签《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教工作办法》等文件,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支持体系,开展的“别样的青春,有young的人生”项目获第四届江苏省志愿服务交流展示会金奖。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针对性侵案件高发态势,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标准,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主动接受代表监督促提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邀请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120余人次,代表委员联络平台更新检察动态和典型案例信息350余条。组织召开人大工委主席(主任)座谈会,进一步深化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公益诉讼展示厅,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2次。“五一”前夕,举行“‘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走进海州检察,倾听社会各界劳动者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六一”前夕,邀请各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11月28日,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全省三级院联动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

  二、坚持以打击犯罪为主责,维护群众安全

  ——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2019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8件18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6件13人,受理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2件29人,经审查,已起诉3件45人。办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港城扫黑第一案”——卢立平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成功起诉并获判。办理全市首例省公检法共同挂牌督办的徐春雷等人涉恶案,以及姜龙等人、王成等人涉恶案。深挖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发现并移送涉黑恶犯罪线索、贪腐线索、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28条。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强化综合治理,在办理卢立平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针对案件背后隐藏的行业、从业单位和人员违法犯罪易发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强化保安行业监管。

  ——严厉打击侵害民生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破坏社会稳定类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18件785人,审结519件787人,逮捕395件578人,不捕124件209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041件1517人,审结940件1337人,起诉828件1159人,不起诉109件170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8人。对一起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抗癌药的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有力维护了海州区支柱企业正大天晴的声誉。办理的一起涉案3.2亿元假借“区块链”组织、领导传销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弘扬宪法精神 落实宪法规定”典型案例,该案先后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整版、《清风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等相继报道,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起诉6件6人,诉判一致率100%。严格依法审查案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提前介入,与监察委做好沟通协调,对每笔犯罪事实认真审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有效打击职务犯罪。

  ——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类犯罪。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资源类案件28件65人。提起公诉的关某等24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入选江苏省检察院2019年典型案例。在审查起诉浙江某企业非法倾倒固体危废电镀污泥一案时,又深挖细查,追诉犯罪单位1个,追加非法倾倒固体危废电镀污泥2600余吨的犯罪事实。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明确食品中非法添加含铝泡打粉、使用非碘盐加工食品(亚硝酸盐超标)的追诉标准,统一罪名适用,加大对食品药品类犯罪打击力度。

  三、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业,彰显检察担当

  ——刑事检察监督。实现立案、侦查、审判环节全过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监督撤案10件,纠正漏捕20人,纠正漏诉9人,纠正侦查违法10件,纠正审判违法8件,提出(请)抗诉3件,获市院支持2件,制发检察建议并收到回复2份。其中对锦屏磷矿尾矿砂项目竞拍人许某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监督撤案,使得“政府包袱型资产” 得以正常运转,该案已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备选名单。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民事监督方面,共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3件,现已提请市院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已裁定再审5件,涉及虚假诉讼4件。积极开展两项监督⑤和支持起诉工作,受理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及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0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5件,收到法院判决45份,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份。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跟踪谈话14人次,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检察监督活动12次。监督清理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执行罪犯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⑥案件63件,其中在押人员赵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江苏省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例。

  四、坚持以科技强检为助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积极推进全省网信项目建设。按照省检察院网信工作安排部署,我院先后承担了江苏省检察院苏检掌上通、媒智通、政务通、教培系统、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⑦盗窃案、强奸案模块等试点工作。借助各类办公软件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利用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办理相关案件802件,先后召开全省试点工作现场会2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来院视察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

  ——积极研发信息化项目。建成全省首家视频清晰化处理工作室,提升视频证据采集质量,提供视频清晰化处理15次,通过图像清晰化技术对徐某某聚众斗殴案进行技术处理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技术办案优秀案例。建成检察职业荣誉档案室,研发检察职业荣誉档案系统,把每位干警从检以来的重要履历及所办有影响案件记录在系统中,实现了全员建档、全程留痕、全面规范,有力提升了检察干警的职业获得感和认同感。

  ——利用信息化加强检察宣传工作。注重通过视频短片加强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先后由本院新媒体工作室制作检察信息化专题片《高质发展新征程,智慧检务谱新篇》、检察文化专题片《文化育检,凝心聚力谱新篇》、检察工作专题片《初心不改,阔步前行》和公益诉讼宣传片等。制作的短视频《不忘初心,检魂永驻》被中央政法委评为“我和政法70年” 优秀短视频,制作的《父女两代人的检察情缘》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特别奖。《通过“公益眼”畅通公益诉讼线索渠道》获评全国检察应用案例20强。

  五、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形象

  ——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赴白虎山建党纪念亭、海州规划展览馆、淮安恩来干部学院、周恩来纪念馆等地开展现场教学,举办支部书记轮训班等。积极组织开展调研汇报会、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十八个是否”“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对标对表查找问题,已整改问题11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督查制、责任追究制,检察长亲自为干警上意识形态党课,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建设。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十五条意见》,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提升年”和“业务素能拓展年”活动,坚决落实“四实四干”、“三扛三将”精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聘请检风检纪监督员、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组织开展八项规定警示教育活动,形成单位、家庭、社会一体化的监督格局。

  ——强化检察专业化建设。开展金融犯罪案件评析,努力打造高水平金融办案团队,举办卢立平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庭审观摩和经验交流会。聘请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家教授、优秀律师担任我院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并对检察“小课堂”竞赛活动进行现场指导,有力助推了我院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全体干警的业务素能和水平。

  2019年,经过全院干警坚持不懈的努力,海州区检察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起案件被推荐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评选,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江苏省精神文明单位、全省青年文明号、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江苏省志交会金奖、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评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新时代优秀检察干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检察机关在健全体制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举措方面,在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方面,在高精尖检察业务专家培养方面,还需要不断地改进和提高。

  2020年检察工作打算

  2020年,海州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八个聚力冲刺”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服务经济发展有更实举措。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造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基地,全面拓展检察职能,以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司法监督有更大成效。紧紧抓住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挖案件的典型意义和价值,积极打造全国、全省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以持之以恒的工匠精神打磨每一起案件,让海检案件在全国、全省更具强影响力。

  三、品牌创新有更强竞争力。在近几年持续打造的检察信息化、检察文化、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四大创新品牌基础上,继续做优做强,着力健全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利益守护等机制,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水平。

  四、队伍建设有更大提升。加强检察业务培训,加强高精尖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干警办大案、办铁案和办理典型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智囊团作用,全面提升检察干警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

  各位代表,栉风沐雨,奋楫者进,新时代召唤新作为,海州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积极献言献策,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州,为增强人民群众的福祉作出海州检察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相关用语说明

  ①公益诉讼信息中心:是指海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线索收集分析研判中心,以该院自主研发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基础,先后链接了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国土违法行为处理信息系统、连云港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政府12345热线、检察12309热线、检察食药环系统等平台,并研发运行了智能辅助办案平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手段,提供公益诉讼线索,辅助检察官智能办案。

  ②公益诉讼线索智能辅助办案平台:是指海州区检察院与软件公司合作研发的服务公益诉讼线索收集和案件办理的智能化辅助平台,该平台依托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将互联网、行政执法单位、新闻媒体等检察公益诉讼数据资源信息汇集到数据库,进行智能分类,将成案指数较高的信息集中展示、智能预警;对案源进行分析研判,并推荐相关法律法规、权力清单、执法主体等,全方位辅助检察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可以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一并审理,节约司法资源。

  ④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一定的组织和个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检察机关是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⑤两项监督:是指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是指对裁判结果监督以外的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对执行活动的监督是指,对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行政处罚等民事、行政非诉案件)的活动实施监督。

  ⑥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⑦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是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对外监督、内部管理的全覆盖、全流程、全留痕和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软件平台。该系统能够在多方面辅助检察官办案,如审阅卷宗、甄别疑点、推送类案、提出量刑意见等;也能监督检察官办案,自动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办案节点、每一份法律文书进行全流程、全留痕式监督。实现电子阅卷、线上办理,规范检察权运行,提高办案效率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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