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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在海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01-06 08:12: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5日在海州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 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海州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办案水平,大力推进公益诉讼①工作,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夺取“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胜利,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州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以服务区委中心工作为主线,努力使服务大局更有实效

  ——积极服务三区两城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三区两城”战略布局的十条意见》、《关于服务保障区委“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服务和保障生态古城建设与保护的实施意见》等,其中《关于服务保障“三区两城”战略布局的十条意见》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主动参与棚户区改造,协助区委、街道成功化解矛盾4起,保障相关地块棚户区改造顺利完成。主动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

  ——加强和维护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响应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号召,制定出台《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联合办案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保护环境资源,办理环境资源类、食品、药品类案件54件87人。在院微信公众号创建食药环信息公示专栏,方便群众采用随手拍方式实时监督举报破坏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线索。牵头召开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公检法联席会议,形成打击合力,共同保护辖区碧水蓝天,守护群众舌尖安全,该项工作做法获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全力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办理涉案金额超千万元、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非法集资案5件,累计为投资人挽回损失1933万元。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起诉涉案金额高达3.2亿余元的卢某等11名被告人假借“区块链”名义传销虚拟货币案。强化金融检察监督,向金融及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海州开发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件7人。

  ——积极打造护航企业发展新平台。建立“非公经济服务”微信平台,运用涉企法律服务、法律风险提示、警示教育宣传、在线检察互动四项功能,提供涉企法律服务信息425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余次,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审慎采用强制措施,在办理安徽强大物流有限公司经理王某涉嫌犯罪案时,依法对其不予批捕,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及时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对一起发生于民营企业、涉案数额巨大的孙某职务侵占案依法提起公诉,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建立领导班子定点联系企业制度,为企业提供建设性服务意见18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开展涉企法治宣传活动3次。

  ——主动为人大代表监督搭建平台。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搭建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向代表委员全面展示检察工作情况、案件办理情况、提供法律服务、收集意见建议并积极反馈答复。积极响应人大代表提出的开展公益诉讼微课堂建议,于2018年7月12日在全区人大代表群中举办公益诉讼专题讲座,期间微信互动400余条,回答人大代表提问20余次,获区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全国、省、市多家媒体予以报道。对于人大代表提供的多条环境污染线索,及时进行现场勘察,移交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进行督察督办,向治理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进行整改。今年以来,共邀请百余名人大代表至我院视察指导工作、参加案件评议及各项活动10余次。

  二、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努力为平安海州建设保驾护航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90件802人,其中批准逮捕474件614人,不批准逮捕112件182人。共受理公诉案件1156件1665人,其中提起公诉1036件1405人,不起诉65件118人,附条件不起诉②13件32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及涉枪、涉爆等27件36人,涉毒犯罪78件96人,先后办理吸毒人员持刀捅伤民警案、全市首例婚内强奸案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的故意杀人案等。办理辖区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办理全市首例利用微信公众号强迫交易案等。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16件56人,经审查逮捕14件44人,对“海扫2号”专项行动中徐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受理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7件52人,对姜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成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专案组,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4件29人,依法批捕省政法委挂牌督办的卢某某等重大涉黑团伙案23人,依法批捕徐某某等6人恶势力团伙案,依法批捕报复城管执法案。

  ——全力推进廉洁海州建设。妥善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受理审查起诉5件5人。办理了全市首例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王某贪污案,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学校财务报销制度更加健全规范。办案之初,在没有成文的法律条文和办案文书可供参考的情况下,积极探索与监委协作机制及相关办案程序机制,省、市院亲临指导,为外省、市及本市兄弟单位提供了借鉴参考,为司法改革深入推进提供了经验总结。

  ——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发展。打造“蓝海湾”未成年人护航工作品牌,妥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75件125人,开展帮教98次,进行法治宣讲68次,在全市率先开展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变更强制措施2人次。与团区委、区教育局联合开展“防治学生欺凌、杜绝校园暴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预警机制,召开预防校园欺凌新闻发布会。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区民政、区妇联、区关工委等多家单位在东辛中心小学成立全区首家留守儿童守护关爱基地。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全市首家司法社工帮助开展调查工作机制,引入外部力量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私人定制帮教服务。制发的关于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和规范司法行为的检察建议获省、市院检察长的批示肯定。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畅通信访受理渠道,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访65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7件,检察长接访56次186人次,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4件,办理检调对接案件29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化解张某、徐某某等重点信访案件2件。以“双提升”③活动为契机,班子成员主动与镇街、村居委会进行联络对接,走进板浦镇、浦南镇、新坝镇、海州开发区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贴近基层,服务民生。

  三、以法律监督为重点,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不捕不诉案件防范冤假错案、保障人权的“安全阀”作用,经审查不批准逮捕112件182人,不起诉65件118人。审查逮捕阶段,立案监督12人,其中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5人,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7人,监督立案后有罪判决3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7件,其中“两个专项”立案监督④15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乙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并提起公诉。纠正侦查违法7件,纠正漏捕17人,纠正漏捕后有罪判决8人。审查起诉阶段,纠正漏诉11人,提起抗诉2件,发送检察建议9份。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及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共提请民事抗诉4件,市院采纳4件,其中涉及虚假诉讼案件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⑤案件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针对钓鱼山垃圾处理厂填埋问题和九龙口遗址被毁坏事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精准监督,市、区机关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彻底,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清理纠正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执行罪犯7人,监督收监执行社区服刑人员4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6件,对涉案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执行活动开展监督检察11次。通过院官方微信搭建羁押必要性申请平台,足不出户即可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网上公示,打造智慧办案、服务管理新模式,大幅度提升羁押审查工作质效。

  四、以创新发展为动力,努力推动公益诉讼深入开展

  ——建立公益诉讼信息中心。该中心建有“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链接市场监管平台、国土资源卫片检查平台、环保263热线、政府12345热线、检察12309热线等,通过人工筛查方式,收集有价值线索70余条,发出检察建议11件。

  ——聘请公益诉讼专家和公益损害观察员。依托专业化队伍和群体力量,帮助检察机关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各类专业性问题,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参加诉前程序听证,观摩公益诉讼庭审,监督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等。

  ——建立三项机制。出台《关于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形成检察机关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增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合力;利用三个派驻基层检察室建立联络触角延伸机制,将检察触角延伸到镇街、村居委会,打造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的“前沿阵地”;与区纪委、监委建立外部对接机制,强化公益诉讼线索双向移送反馈。

  ——搭建“公益眼”平台⑥。鼓励广大社会公众在发现损害公益行为时“随手拍、及时传”,通过海检官方微信“公益眼”平台进行举报,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形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五、以信息化为主导,努力提升办公办案质效

  ——全面搭建检察信息平台。在院微信公众号搭建人大代表联络、检律互动、非公经济服务、公益眼、食药环信息公示、885干警服务、羁押审查、司法救助申请等8大平台。其中人大代表联络平台已对接市、区人大代表172人,录入工作动态信息124条,典型案例信息140条,收到并回复代表意见建议32条。检律互动平台开创律师异地阅卷网上申请、快递传阅新模式。司法救助申请平台,实现了司法救助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公示。

  ——加强检察信息技术应用。建成全省首家图像清晰化处理工作室,利用图像清晰化技术处理问题案件证据14件。建成集检察宣告、诉讼式审查⑦、远程庭审和远程视频讯问功能为一体的四合一功能室,开展检察宣告9次,远程讯问犯罪嫌疑人253人次,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建成检察职业档案荣誉室,自主研发“职业档案荣誉系统”,实现对干警工作业绩的全员建档、全程留痕、全面规范。

  六、以严管厚爱为本色,努力使海州检察队伍深度融合发展

  ——坚持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构建网络政治教育新模式,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求全体干警在工作生活中努力做到“十要十不准”⑧。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推动工作。在“五四”、“七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升国旗、集体宣誓等活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和带动党风、政风、检风。班子成员在“团结协作、公正司法、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敢于担当、创新创优、立说立行”等七个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做到“四个亲自”⑨、“四个千方百计想办法”⑩,从风险排查、谈心谈话、队伍分析、检查考核四个方面做好风险防控,积极带好检察队伍。

  ——始终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理。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持续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不断健全完善“家庭、社会、单位”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网络。

  各位代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的明确要求。一年来,海州区检察院全方位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搭建联络平台,创新联络机制,认真落实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邀请代表参与重大决策、旁听重大案件办理,积极争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一年来,我们还和各级主流媒体建立了常态化联系机制,多次邀请他们来院深度采访,讲述检察好故事,唱响检察好声音。

  2018年,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海州区检察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1名干警制作课程入选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必修课程,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12名干警入选全市各类人才库,1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PPT竞赛标兵称号和最佳汇报奖,5名干警获全市PPT竞赛应用标兵、业务能手等7个奖项,获全市检察机关公诉辩论赛获团体一等奖,以全市基层院最高分通过省5A级数字档案室验收,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举措还不够深入,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差距,高精尖检察业务专家还不多等等,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研究分析,不断加以改进。

  2019年检察工作打算

  2019年,海州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以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切实推动检察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精准高效,服务保障全区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八个上台阶”谋划新一年检察工作,及时出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措施和方案,积极对接,有效沟通,确保服务大局精准有力。

  二是及时打击犯罪,增强司法办案实效。对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快捕、快诉,提前介入有影响的重大敏感案件,协助侦查机关完善证据。做好涉众型侵财类案件的风险预警,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妥善办理监委移交案件,共同形成反腐败高压态势。

  三是始终苦练内功,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通过各类培训、专题教育不断提升干警监督能力。健全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第一追求和第一责任,敢于担当,善于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保护辖区绿水青山。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一项新增职能,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机关借助人民群众力量,及时汇集损害公益的线索,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打击犯罪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为生态古城和滨河新城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五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海州区检察院紧密结合司法改革要求,致力于通过各种途径全面提升干警素质能力。严格纪律作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廉洁从检,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四种形态”运用,努力打造一支能够胜任司法改革要求,能够担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更加主动有效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水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勠力同心,团结拼搏,为全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的海州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相关用语说明

  ①公益诉讼:主要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种。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起诉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②附条件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③“双提升”:指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提升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

  ④“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可以一并提起附带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一并审理,节约司法资源。

  ⑥“公益眼”平台:指海州区检察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搭建的平台,主要为了深入群众,收集公益诉讼线索,鼓励广大社会公众在发现损害公益行为时“随手拍、及时传”,通过该平台进行举报,形成人人参与公益保护良好氛围。

  ⑦诉讼式审查:指在审查逮捕案件办理中,检察院办案人员充分听取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代理人等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对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作出逮捕决定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的办案形式。

  ⑧“十要十不准”:“十要”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团结协作,荣辱与共;要知己知彼,容人容事;要知难而行,砥砺奋进;要只争朝夕,勇争一流;要敢于担当,立说立行;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不遮不掩,除污去垢;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十不准”指不准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准泄露案件秘密;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私下回见律师、案件当事人;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干预插手工程;不准公车私用;不准酒后驾驶;不准做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事;不准做不利于单位团结发展的事情。

  ⑨“四个亲自”:指要亲自做到身体力行,自己办案;要亲自做到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要亲自做到深入基层访贫问苦;要亲自做到深入科室与干警同乐。具体而言,即:每月都要有案件;每月都要深入镇街、村居委会调研;每季度都要深入基层访贫问苦;每年都要亲自撰写一份调研报告。

  ⑩“四个千方百计想办法”:指要千方百计想办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千方百计想办法促进队伍深度融合;要千方百计想办法搭建干警发展平台;要千方百计想办法帮助干警解决困难。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