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正值元宵佳节,82岁高龄的信访人杨某某骑着三轮车,给海州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了感谢锦旗。他说:我30年的心结解了,气顺了,我给检察机关点赞、给陶检察官点赞。”
事情是这样的:2022年1月13日,张立检察长把杨某某疑似因涉案款物处理不满信访案批示给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陶羡华办理,同时提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改变坐堂办案方式等要求。陶羡华专委在承办案件后,及时调卷、调档,在前期工作未果的情况下,1月18日约见了杨某某,倾听了杨某某的讲述:1992年,杨某某根据学校安排,负责管理一家合资企业,期间,区纪委以杨某某非法获利事情与区检察院联合对其谈话,并让其上缴了获利款项。杨某某不完全认同这个处理决定,认为应该返还其8000元,由此至检察机关信访。
由于院档案室没有杨某某的任何材料,随后,陶羡华专委向本院多名老同志、杨某某讲述中提到的同事等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核实情况,1月21日,她在走访向阳社区了解情况后,来到了杨某某家里,和杨某某及其家人交流,再次听取了他们的讲述及意见。
经过充分的调查、交流,陶羡华专委认为,1992年,杨某某未被检察机关立案,其信访虽然不涉及检察机关,也不涉及涉案款物处理,但是陶羡华专委并未一推了之,详细撰写了化解方案,向院党组做了汇报取得一致同意后,1月28日上午,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向阳社区工作人员,到杨某某家中召开了一场简易的听证会。在听证会上,陶羡华专委详细介绍了情况,转达了张立检察长、院党组的关心,对其进行了慰问。
杨某某及家人表示:陶羡华检察官多次上门来向我解释、慰问,是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温暖,非常感动,同时感谢海州区检察院党组对我们的关心,心意领了,慰问金不能收,并表示,心结已解,今后绝不会再因此事信访。
与会听证人员也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的信访化解,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在以行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民办实事,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