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连云港市海州区副区长、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局长戚双喜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立在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共同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体现。连云港海州区检察院在前期设立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开拓检警协作新模式。
一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总结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模式,努力在信息共享、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会商方面,切实发挥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应有效用。实现运转有序、权责清晰,制度规范。
二是提升刑事案件质效。发挥公检一体化优势,通过办理速裁类和简易类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周期,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
三是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通过准确、有效开展工作,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协作方式,坚持问题、目标与效果导向,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监督促执法规范化,共同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