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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让他变得更好——海州区检察院对一起聋哑人致人伤害案进行回访
2022-01-24 09:26: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王某某最近表现很好,能吸取上次案件的教训,与同事相处也很融洽,是在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王某某工厂的领导表示。

  “老王现在比之前工作更敬业,更认真。”王某某的代办班长说。

  “我和老王搭班,他对我还是非常关照的。”工友小张说。

  2022年1月18日,海州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在与残联、社区的同志一同回访一起聋哑人致人伤害案时得知,被不起诉之后,王某某能够认真工作,真正做到改过自新,回报社会。

  事情还要从2020年12月20日说起,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某工厂车间内,工人杨某某与王某某因工作配合不当引生纠纷,王某某将杨某某打伤,导致杨某某左股骨胫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该案系偶发事件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且犯罪嫌疑人属于弱势群体。为避免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切实化解“小案”中的社会矛盾,海州区检察院主动启动刑事和解程序,通过多元调解格局,利用“菜单式调解平台”,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主动启动刑事和解程序。该案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经阅卷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不能取得对方谅解,简单一诉了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至少获缓刑以上刑罚。王某某从小因吃药致聋哑,生活困难,平时靠在工厂打工的工资和姐姐的资助养育自己和在外上学的孩子。因为聋哑,王某某平时十分敏感,案发当天也是因误会一时情绪激动,酿成了大祸。如果面临刑事处罚,对王某某及其家庭都将是毁灭性的打击。承办检察官遂依据《海州区检察院关于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首先甄别出该案是因偶发事件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导致的故意伤害,且犯罪嫌疑人属于残疾人,属于适合刑事和解的案件范畴,遂将该案移送派驻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当事人选择调解员参与调解。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当事人根据案件类型与标准在“菜单式调解平台”平台的调解成员中选择2名有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工作面临许多考验,受害人医药费高达6万余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是聋哑人,自身收入勉强维持个人开支,其子女学费及家庭开支多由其姐姐贴补。但让其姐姐一次性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也是力不从心,表示只能拿出4万元。调解陷入僵局。

  多方参与多元调解促成和解。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海州区检察院融入社会矛盾多元化调解格局,整合社会力量。调解员一方面动员其姐姐提供援助,另一方面多次前往双方所在单位,与单位负责人磋商,希望保留王某某的工作,并将其工资的一部分用于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该厂是本地一所民营企业,在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下,厂方领导表示,王某某平时表现优良,工作任劳任怨,如双方矛盾能够化解,将继续聘用王某某工作。

  司法救助参与助力刑事和解。为了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被害人对王某某的谅解。该院还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被害人杨某某进行走访了解情况,了解其家庭较为困难,因该案花费了很多的医药费,海州区检察院为杨某某申请发放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历经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和多次调解,最终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向杨某某赔礼道歉,赔偿杨某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8万元整,协议当天先行支付4万元,后续每月按王某某工资的50%由单位直接扣除交给杨某某,直到扣足余款4万元为止。杨某某对王某某表示谅解,不再追究王某某责任并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双方均保证日后在单位和睦相处,不会再因小事起纠纷。最终,海州区检察院对王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对于王某某这种因偶然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且犯罪嫌疑人属于弱势群体的案件,海州区检察院均主动识别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类型与标准,经由“菜单式”调解平台选择专职调解员或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当事人因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的刑事和解案件,该院亦通过多方参与多元调解促成和解,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将矛盾纠纷钝化在基层。

  2021年以来,该院利用“菜单式调解平台”,整合社会力量多元调解的格局,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45件,极大地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 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将矛盾及时就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