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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案件】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陆鹏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2022-08-30 10:23: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2022年7月25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陆鹏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决陆鹏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