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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案件】海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苏启安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2021-12-23 16:32: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2021年11月24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苏启安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决苏启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