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正、胥亚东等4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一审宣判。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决张正、胥亚东、卞光顺、张东华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张正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判处胥亚东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卞光顺有期徒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余;判处张东华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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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案件】海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正、胥亚东等4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一审宣判
2021-05-27 18:59: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编辑:海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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