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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闫严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2021-03-31 17:33: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0日,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闫严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决闫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