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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博、李俊呈、赵希雨等3人买卖国家证件案一审宣判
2021-03-31 16:27: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5日,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博、李俊呈、赵希雨等3人买卖国家证件案一审宣判。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处王博、李俊呈、赵希雨等3人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王博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李俊呈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赵希雨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