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超凡、尚海洋、亓振奎非法拘禁罪一审宣判。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决安超凡、尚海洋、亓振奎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安超凡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尚海洋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亓振奎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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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案件】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超凡、尚海洋、亓振奎非法拘禁罪一审宣判
2020-11-22 15:36: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海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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