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判决案件】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琴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2020-07-10 16:38: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2020年5月11日,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琴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处王琴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