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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恢复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现场接待的通告
2022-04-08 09:59: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与与检察为民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恢复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大厅现场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7日起, 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大厅恢复现场接待工作。

  二、来访人员到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大厅,请遵守以下规定:

  1.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等,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外市来连人员的防控要求以本地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准,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

  3.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有14日内境外和境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的,不得进入为民服务中心。

  4.在为民服务中心内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不发生聚集交谈行为。

  三、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事人需申请办理立案监督、刑事申诉、民事抗诉、信访控告的,建议优先选择邮寄或者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上信访等方式。律师需要阅卷的,提前拨打案件管理大厅电话0518-85572317做好预约工作,符合条件的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登录海州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申请阅卷,对于提交书面意见的,可通过邮寄或者12309中国检察网提交。

  四、对于可通过政法协同平台和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受理的案件,尽量通过网上受理案件。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7日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