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连云港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洪海一行四人莅临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就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展开座谈,海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立,副检察长唐敏,副检察长宋向华,党组成员王义云及公益诉讼检察室部分干警参加座谈。
张立检察长表示,省院、市院制定了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之间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的协议,如何在海州区把协议落实好,怎么形成应急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合力是当前需要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检察机关不断推进法律监督与纪律监督相结合,优化解决行政机关履职与法律监督之间的矛盾。对进一步加强安全领域协作,张立检察长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坚持法律监督在前,纪律监督在后。法律监督可以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缓冲地带,有利于解决行政机关履职与法律监督之间的矛盾。二是坚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对行政机关进行法律监督,这样既能够有效减少对执法人员的冲击,又能促进行政机关履职。三是坚持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武器,既严厉打击抗拒执法行为,又能为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提供法律保障。四是坚持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对危害生产安全行为进行治理,对危险生产作业的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切断利益链条,打造四维一体的治理格局。
海州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洪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安全生产面大量广,存在管理重叠、职责不清的问题,行政机关也在不断努力克服这个问题。法律监督在前,纪律监督在后的方式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希望检察机关可以及时介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各单位履职,促进共同治理。下一步,应急管理部门会积极探索如何同检察机关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建设平安海州。
海州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座谈为契机,在生产安全领域加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优化合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