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不是朋友推荐或自己想看,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结果,没想到,合上书本的那一刻,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路上,他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经历了不同的事情,行走中他不断地回忆麻木的生活中早已经忘记的夫妻之情、父子间、朋友间以及儿时自己成长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哪怕是些黑暗悲伤的回忆,通过不断自我救赎,通过不断自我思想斗争,最后重获幸福。
看完此书后陶醉在感人的故事中久久不能自拔,我想此书带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还有深思。哈罗德带着只要他走,好友就会活下去的信仰,走了整整87天,627英里,行走过程中不断回忆反思自己的一生,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灵魂在行走中不断得到救赎,思想在行走中不断得到升华,让我不禁想到作为检察官的我们,在法治建设的路上更需要带着信仰出发,在行走中不断进行自我升华。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上大学时,老师上法理课时说这句名言,刚开始的或许不能很好地理解此名言的真正内涵,伴着大学四年的学习,直到两年前考进人民检察院,从事检察事业后,渐渐地开始理解法律必须被信仰,再好的法律如果在实际生活中不被信仰,真的它如形同虚设,法治建设的基础是我们必须信仰法律,作为法律人都不信仰法律,不相信法律能带来公平正义,那我们凭什么要求广大群众去相信法律甚至信仰法律?
作为人民检察官,我认为信仰法律最好的方式就是严格依法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每一件查办的案件中、每一次出庭公诉中、每一份法律文书中传递法治正能量,让人们从每一次司法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亲身体会中深化对法治的理性认识从而加强对法治的信仰。如果我们每个人在法治的路上都带着信仰出发,不曾停止前进的步伐,我相信一定能到达法治的终点。法治的路可能比哈罗德去看好友的路还长,他最终获得幸福不仅因他有信念,更多因他在行走中的思想升华。我们在法治的路上也不能只有信仰,还要有不断地自我救赎,我们的法治路也像哈罗德看好友的路,不是一帆风顺,平平坦坦的,也会有荆棘、遇到坎坷,所以我们要像他那样在行走中不断反思不断坚持。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些人行走在法治的路上,可能会禁不起金钱、权利、地位的诱惑,忍受不住法治路上的孤独寂寞,而选择触碰法律的红线;有些人可能在司法改革后迷失自我,办案压力增加,工作强度增大,待遇落差较大,出现迷茫和浮躁的情绪。所以,在行走中我们一定要不断警示自己,告诉自己即使法治的路再难,也不能轻易放弃,要学会忍受孤独寂寞、抵挡诱惑干扰,要不断提醒自己不忘初心,努力在法治路上走得更远。
哈罗德完成了朝圣般的路程,曾经以为不能完成的事情终于完成了,曾经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烟消云散,我们也要像哈罗德一样带着信仰出发,在行走中不断地自我升华,我相信经历风雨会见彩虹。哈罗德是一个平凡的老人,用一个个平凡的脚步,一种平凡的坚持,走出了一条不平凡的路,那是他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个平凡的我们,一个个平凡的脚步,一种平凡的信仰,走出一条平凡的法治路,这是我们一群人的朝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