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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的父子情
2017-10-31 15:57:00  来源:正义网  作者:陈雯 徐德高

   “小宇再次投牢后,他在监狱里面一直认真接受改造,今年过年前我还去看过他,再有一个月,他就能刑满释放了。”6月12日,在对一起批捕案件电话回访时,时为犯罪嫌疑人父亲老张的一番话引起了我对一年前那起案件的回忆。 

  老张的儿子名叫小宇(化名),是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2016年3月29日,公安机关将此案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到了我这儿之后,我就开始审阅卷宗。原来,2015年12月8日,当时还是未成年人的小宇曾因盗窃罪,被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后于2016年1月10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小宇并没有以此为戒,反而在出狱5天后继续实施盗窃行为,并在短短一个星期内,通过踢门、砸门等方式,连续作案4起。此外,为了泄愤及寻找刺激,他还采取用砖头砸、脚踹、榔头砸等方式,无故损毁他人财物,作案4起,结果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合上卷宗,我遂与同事讨论,这孩子怎么这么坏呢?这时,同事的一句话提醒了我:“小宇为何出狱5天就连续作案,而且作案手法如此简单粗暴,看来不像是只为了谋财。”后来,我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原来,小宇的父亲是做生意的,家里经济条件不错,可是小宇为什么要经常去偷东西呢?另外,听公安承办人介绍,小宇被刑拘以后,孩子的父亲对其不管不问,只说“没办法教育他,随他去吧。”父子关系似乎比较紧张。

  带着满腹的疑问,2016年3月31日,即公安提捕后的第3天,我就到看守所对小宇开展了讯问。从我进讯问室开始,他便一直低着头。讯问中,我问小宇:“出狱后,你为什么还要继续偷东西?”

  小宇抬头瞟了我一眼,满不在乎地说:“就是为了好玩,我觉得这样很刺激!”

  “你不知道,偷东西是违法的吗?”我继续问道。

  “那又怎样,就算进了监狱,我还有出来的一天,到时候我还会继续偷东西。”小宇变得激动起来。

  看来,小宇对我的讯问有了抵触情绪,我就转移话题,开始与他聊起了家庭情况。听到这儿,小宇收起了他的不以为然,变得沉默起来。过了好久,他主动打破沉默:“在我很小的时候,爸妈就离婚了。离婚后,我跟着爸爸生活。后来,妈妈就从家里搬了出去,之后就没有关心过我。”

  “那你爸爸呢?听你爸爸说,你的生活费他都是给足你的。”我把话题引到他的爸爸身上。

  “谁稀罕他钱,他忙着做生意,平时连个人影都见不着。但是,每次我偷了东西或者做错事情的时候,就能看到爸爸了。爸爸即使在骂我,毕竟也是和我在说话,我也就满足了。”小宇的声音从大到小,语速从快到慢,看得出来,这个叛逆少年,内心非常渴望亲情和呵护。

  回到办公室,我便按照案件卷宗上留下的联系方式,与老张通了电话。刚开始,老张对小宇还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可当我把小宇的内心想法跟老张说了以后,老张也沉默了,许久,他才在电话那头说道:“是我疏忽了,没想到儿子是这么想的。你们不告诉我,儿子可能一辈子都和我成为‘死对头’。”

  而后,对照逮捕适用条件,因小宇涉嫌盗窃罪、寻衅滋事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另外小宇在数日内连续作案多起,有社会危险性,不逮捕有继续实施犯罪的可能。2016年4月5日,我院依法对小宇以涉嫌盗窃罪、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2016年6月23日,通州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小宇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小宇一年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判决生效后,我又主动和老张通了电话,嘱咐他准备些衣服,到监狱看看小宇。老张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道:“我会经常去看他,你们检察官比我这个爸爸还称职。”

  电话回访结束时,老张还告诉我:“小宇已表示,待他刑满释放后,要求让他和我一起做生意,父子同心土成金嘛。”听了老张的这席话,我又抬头望了一下窗外,心中再次引发出许多感慨。俗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经过我们这一次次的做工作,不仅使小宇回到了人生的正确轨道,也使老张与小宇重拾了父子之情,我想这对于这一家庭,我们应该感到高兴,而对于我们通过办案,能取得这样的效果,也应该感到欣慰。

  (陈雯口述 徐德高整理 口述人单位: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