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组通字(2016)36号)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辅助人员工作职责的规定(试行)》第三条之规定,任命:王晓冬、白翔文、杨帅、张梅娟等4位同志为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关于王晓冬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7-09-29 09:27: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编辑:海检宣
上下篇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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