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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检察院简介
2021-12-09 09:03:00  来源:

海州历史文化悠久,是连云港市发展的“摇篮”,是市委市政府驻地。现海州区检察院为原新浦区检察院和海州区检察院合并组建而成,历史上海州区检察院因行政区划调整先后经历数次合并和分立。原海州区检察院恢复重建于1979年4月25日,办公地位于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原新浦区检察院恢复重建于1980年1月,办公地位于原新浦区龙西南路31号。1983年6月,原海州、新浦两区合并成立新海区,两区检察院也同时合并为新海区检察。1986年6月,新海区撤消,新海区检察院分立为海州区、新浦区两个区检察院。2014年9月10日因行政区划调整再次合并为现在的海州区检察院, 2015年7月1日合并办公,地点为原新浦区院,即:海州区龙西南路31号。

现有人员编制103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92个,行政附属编11个)。截至目前,共有干警9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干警82名,行政附属编人员11名,另有省聘书记员17名。政法专项编人员中,领导班子成员9名,员额检察官34名,检察辅助人员39名,司法行政人员9名。35周岁以下干警29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93名,其中取得研究生学历的25名。共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8个内设机构和派驻新浦检察室、派驻板浦检察室、派驻浦南检察室3个派出机构。技侦办公综合楼占地11亩,建筑面积6400余平方米。

合并前的原海州区检察院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接待室”、“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市级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法治连云港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被区委评为“建设海州有功单位”、“公正司法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集体”,院党总支连续15年被区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合并前的原新浦区检察院连续5年获全市先进检察院并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09年和2011年两次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2011年首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还先后多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以及省级文明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殊荣。合并后的海州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率领下,始终秉“承敬业、风险、创新、和谐”的院训,大力弘扬“政治建院,品牌强院,当好排头兵,持续提升首位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团结协作,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实现新作为,充分发挥两院合并“1+1>2”的叠加优势,打造中心城区检察机关新形象,奋力开创海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连续3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获评江苏省档案工作四星级、五星级,连续2届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等殊荣。

  编辑:海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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