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2017-01-13 17:14:00  来源:

  2015年,我院在市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司法行为”领导素能培训班会议精神要求,围绕院党组确立的“全市争当排头兵,全省争创先进院”的工作目标,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两院聚合优势,努力实现海州检察工作的科学跨越发展。

  一、坚持恪尽职守,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央经济工作和区委有关会议精神,围绕把海州建设成为“现代城市经济引领区、城市建设管理示范区、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幸福生态宜居首善区”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不断提高检察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着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相关业务流程。调整职务犯罪办案结构,加大工程建设、服务民生等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查办的连云港市移动公司基建工程领域窝串案5件5人引起较大反响。深入推进服务全区重点工程领导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对接服务海州区疗养院、镜花缘文化产业园、蔷薇湖工程等十项重点工程,明确责任分工,跟进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腐败犯罪风险防控报告制度,在重大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环节开展针对性预防,提供及时、全面的检察服务。办理林某非法经营案等阻碍“连盐铁路”工程施工案件2件7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加强与跨县区的林业、农业、环保和国土等部门间协作,定期启动以证据收集、罪名认定、环保知识、信息沟通等为磋商内容的案件办理会商机制,形成保护环境资源工作合力,有效维护环境资源类案件受害群体利益。今年以来,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5件41人,已提起公诉11件26人。其中,由灌南县公安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杨某污染环境案,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54余吨苯甲醛废料,严重污染环境被判刑。   提升涉农检察服务水平。重新调整派驻检察室服务范围,实现全区19个乡镇、街道检察服务全覆盖,大力推进“村村到,区区访”工程,定期开展巡查走访活动。全程参与花果山景区违规建(购)房专项清理、板浦镇小产权房整治工作,为规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云台街道、南云台林场等单位聘任40名信息联络员,为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妥善处理“宁海街道城管打人”等突发、热点、群体性事件提供有力支持。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向农村地区销售劣质食品、药品等坑农害农犯罪,依法办理了张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吴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涉农案件,审查起诉的涉农案件3件4人获法院有罪判决。  

    二、坚持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实现社会安定团结  认真贯彻《刑诉法修正案(九)》,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注重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积极主动地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和公诉职能,制定《加强捕诉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办案质效。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37件80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67件57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77件1399人,依法提起公诉818件1081人。强力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快捕快诉,从严把关,提起公诉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犯罪案件38件80人,成功办理11.28聚众斗殴等4起市委政法委督办案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形成海州区毒品犯罪高发专题调研报告被区委领导批示,提出的打击、预防毒品犯罪措施被有关部门采纳。加强非法集资类案件风险研判和追赃减损工作力度,妥善处理涉案达3亿余元的连云港鹊桥担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7件7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69件24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9件25人。进一步完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把教育、感化和挽救原则贯穿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始终,开展刑事和解6件8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不诉8人,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实行学校、家庭和司法机关共同管护模式。成立全市首家“青春护航”工作室,完善大学生预防犯罪中心,深化检校合作,强化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开展校园法律讲座10余场,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连云港电大女生被辱案,注重对在校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我院派驻花果山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检察长接待、巡回接访等制度,充分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立信访接待电子档案,规范接访流程。实行信访积案领导首办责任制和包案制,切实推进“减存控增”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司法办案释法说理,邀请人民监督员、信访人所在地居委会人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信访案件公开听证会,确保办案的权威性。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通过司法救助程序帮助信访人李某获得4万余元,成功化解该信访案。今年,受理各类举报、控告和申诉案件线索178件,排查涉检信访隐患26件,检察长接待42件46人,巡回接访12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9件,其中中央巡视组交办案化解3件。  

    三、坚持惩防并举,打造特色预防,树立法治反腐权威  积极转变侦查方式,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深挖窝案串案,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以惩促防,提升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效果。   发挥“智慧反贪”效能。运用“智慧侦查”理念,不断提升发现、突破和办理案件能力。今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6件22人,大案率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突出重点领域反腐力度,严肃查办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职务犯罪,在党政机关、国企和民生领域重拳出击,先后立案查处了浦南镇原党委书记杨某受贿案、江苏银行新浦支行原行长梁某受贿案、市药检所原会计钱某挪用公款案、市国土资源局杨某用公款案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集中力量深挖窝案串案,查处区环卫系统贪腐窝串案3件4人、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行受贿案件2件2人。积极开展“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办主动行贿、多次行贿案件5件9人,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缜密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深入摸排渎职犯罪案件线索,加大涉农、民生领域渎职犯罪查处力度。年内,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4件7人。坚持“系统查、查系统”,查办区供销社方某等4人滥用职权窝案引起较大社会反响。先后查处了徐某玩忽职守案等农机补贴领域渎职案件2件2人,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农机补贴工作流程。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查办,依法查处公安系统南城派出所原所长张某徇私枉法案。  筑好预防职务犯罪“防火墙”。推动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突出重点预防,深入浦南镇、新坝镇等单位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会,督促落实检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开展“检医共建”活动,与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签订职务犯罪预防协议。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64次,查出有犯罪记录2次。加强预防宣传,在全区开展“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图片巡回展,成立法制宣讲团,开展法制宣讲25次。打造功能齐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现代化警示教育基地,目前,接待参观51家单位2921人次。撰写预防调查分析报告12份,多次被上级领导签批。  四、坚持多管齐下,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敢于担当,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和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拓宽监督渠道,完善“三级审查”和全程动态跟踪机制,确保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年内,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5件,立案监督5件5人,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书面提出纠正违法9件,已纠正8件,追捕5件4人,已捕1件1人。审查起诉环节改变定性12件18人,增加犯罪事实5件7人,变更强制措施6人,追诉3件4人,提起刑事抗诉6件7人,建议法院召开庭前会议2次,确保办案质量。11月,由我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陈某、徐某涉嫌重婚罪获法院有罪判决;我院审查发现区法院对陈某交通肇事一案判决适用法律不当并提起抗诉,市中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执法检察活动,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走访抽查45次,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摸底,无脱管、漏管情况。发出书面检察建议9份、书面纠正违法2份,对重点人跟踪谈话78人次,监督建议收监执行7人,其中,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一起受贿案罪犯张某监督收监执行。对交付执行环节监督检查6次,在专项活动中发现审前未羁押判实刑后未依法交付执行罪犯20名,经督促收押执行罪犯12名。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方案》,规范审查的基本原则、启动程序、具体内容及形式,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监视居住执行情况监督检察4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主动加强与行政部门联系,积极摸排线索,重点探索对行政执法机关有无违法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监督,年内,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件,均收到回函;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犯罪线索3件,被采纳2件。针对某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向连云港市工商局发出对该开发商作出罚款的检察建议,被该局采纳,维护了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注重网络信息分析和走访调查,拓宽民事诉讼监督案源,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风险研判和释法析理,实行重大案件限时报结制度。一年来,共受理不服一审判决裁定民事申诉、执行监督等案件19件,向审判机关发出再审、纠正违法和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件,收到回函7件;受理不服二审判决的民事申诉案件67件,审结60件,其中,经审查建议提请抗诉4件,均被采纳;已抗案件再审改判4件,办案中促成息诉和解9件。妥善办理了苏州市宝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某等21人涉农纠纷系列申诉案,促成和解,确保赔偿款及时兑现给农户。  

   五、坚持求真务实,明确部署任务,推进检察改革创新  力推司法责任制改革。立足办案数量、人员设置、思想动态、后勤保障等方面实际,在多方调研基础上,出台《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主任检察官选任方案》,并在公诉和未检部门选聘五名主任检察官,设五个办案组,率先试行。建立主任检察官会议制度,普通案件由承办人办理,主任检察官审批即可;疑难复杂案件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主任检察官会议共同会诊,其他主任检察官及办案组成员发表意见和建议,供承办案件的主任检察官参考,在主任检察官签批后报分管检察长审批;若需要请示检察长或检委会的,明确由部门负责人提请,确保办案质量。审查起诉案件结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9%,办案效率明显提升。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导的全面公开工作机制, 制定和完善了《关于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发言人制度》、《涉检舆情引导应对和化解处置工作暂行办法》和《律师接待及阅卷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规范,明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建立完善了局域网、对外官网、微信、微博等公开平台,实现多平台互联互通、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被上级采用和领导批示信息简报10余篇,在《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各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30余篇,发布程序性信息1162条,公开法律文书516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1条,推送微信51期, 20余次进入全市政务类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前20名;受理辩护人申请会见17次,同意会见7次,案件信息查询328次,律师申请阅卷317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7人次。  探索改革创新项目。为进一步规范提前介入侦查活动,与海州公安分局协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前介入工作的意见》的会签文件,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4件,提出取证意见35条,通过提前介入从速批捕了陈某抢劫、强奸、故意杀害奥迪车女案,眼科医院女尸案,公安部督办的徐某、潘某等人开设赌场案等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完善“两法衔接”平台,与公安、劳动执法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对全区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的网络流程跟踪监控以及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受理和监督。召开“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企业发展”专题座谈会,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建立检察官司法行为监管档案,将案件流程监管、质量评查、业务周报及月报中发现的问题纳入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监管档案中,与绩效考核挂钩,强化内部监督。  

    六、坚持规范司法,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整治司法不规范行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两个责任”与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实施和督促检查,构建起全面覆盖、层层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开展对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款物、涉检信访、案件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检查监督。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专题报告工作等活动,组织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参加案例剖析会、涉检信访案件听证会,与邮政公司合作,向全区代表委员发出一封信,汇报工作及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部门自查,召开查摆问题“过堂会”,走访相关单位和代表委员等形式,共收集到意见建议20余条,形成问题清单4大类76件。召开原因剖析会,明确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建立销号制度,逐项提出整改落实措施,总结整改成果,形成《法律援助工作办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开展对检察人员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违规过问案情,插手和干预案件查办等专项整治清理活动4次,加强办公办案纪律管理。  促进队伍深度融合。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形成全院干警、中层干部、党支部和科室多层级集中学习会制度,扎实有序推进学习教育活动。今年,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19次、各支部和科室学习讨论会27次、全院性集中学习11次。狠抓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参加省市院及本院组织的各类培训186批次,人均达130课时。邀请市主流媒体的编辑记者作新闻写作专题培训,为全体干警开展保密“两识”教育专题辅导,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今年,我院一名干警获省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公诉科组织两支代表队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公诉辩论赛第一名和第二名,侦查监督科在全市侦查监督技能竞赛中包揽“优秀审查意见书制作队”和“优秀答辩队”全部奖项。开展青年干警座谈会、“检察之星”评选、岗位导师制、户外拓展运动、赴台儿庄战役纪念馆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提升干警主人翁和责任担当意识,促进队伍深度融合。  加强检务保障建设。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市院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切实改善经费保障水平和办公办案条件。针对合并初期两地办公运行成本高、管理难度大、工作效率低的状况,院党组果断决策对原东区办公楼、附属楼、食堂、停车场地等设施进行全面改造装修,并于7月1日顺利完成合并办公。升级改造办公网线、通讯设备,安装涉密计算机保护系统,为干警配置通讯套餐,升级办案区,购置心理跟踪分析仪和同步录音录像等专业办案设备,完成档案电子扫描,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改造电子阅览室、健身房等文体场所,在楼道、走廊等场所安装有益于干警身心健康的图板、书画作品,加强机关文化设施及装备建设。在院墙四周安装红外对射高清监控报警系统,办公楼实行门禁系统,办案区、机要室和机房等重要部位安装密码锁,建立多层安保系统,确保办公办案安全。规范财政经费管理,积极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加强食堂和车辆管理,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为干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各位代表,2015年,海州区检察院解决了两地办公问题,实现了资源、队伍、业务进一步整合,各项检察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成绩,先后被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团省委授予“江苏省青年文明号”, 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一等奖”、“社会管理创新奖”等称号。当然,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如服务大局措施还不够丰富,司法办案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强大,队伍聚合的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打算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提升服务海州经济发展水平,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经院党组研究确定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上级院工作总要求和全区发展大局,围绕“全市争当排头兵,全省争创先进院”的工作目标,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立足“十三五”检察工作新规划,实现创先争优新作为,推进我院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改进服务方式,保障区域经济新发展。找准检察机关保障海州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明年特别是海州区“十三五”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坚决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强迫交易各类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及其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暴力案件、极端事件的经济犯罪,加大打击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力度,切实担当起经济发展安全保障的重大责任; 更加重视查办和预防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妨害经济发展战略实施、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紧抓行政审批、招商引资、工程招标、市场监管、税收征管、土地征用、拆迁拆违、资金划拨、贷款发放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惩治侵吞、窃取、骗取、挪用国家投资资金以及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坚持源头预防,跟进重大投资项目、国企生产经营活动,综合采取预防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等措施开展专项预防,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二是推进检察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新成效。牢固树立创新理念,继续完善以建立司法责任制、涉检信访处理机制、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等为重点的各项改革措施,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准确把握司法责任制改革导向和政策框架,与上级院步调统一,结合本地实际,稳步有序推进检察官职务套改、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措施,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健全检察官奖惩工作机制,完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深化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提升接访能力,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远程视频接访逐渐打造成为信访主渠道,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将代表委员联络与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结合起来,举办主题丰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完善新闻发布会、现场宣传咨询、检察长接访等制度,全面保障律师的诉讼权益,积极搭建 “一站式”检务公开平台;坚持维权和维稳相统一,把刑事案件风险评估作为司法办案的前置程序,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健全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制度,推进社会风险防控和创新社会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发展。  

    三是强化诉讼监督,引领依法治区新风尚。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通过定期巡查、座谈交流、信息通报、回访调查等方式,对公安基层派出所的刑事立案、刑事撤案、刑事强制措施等刑事侦查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和违法立案,依法、及时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严格落实法律文书的录入和共享,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提高审判监督实效。围绕刑罚执行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同步监督,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更好地保证刑罚执行公正有效。充分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扩大办案力量,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来源机制建设,拓宽案件来源,准确把握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和案件来源等方面的重要变化,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着力配合做好民事行政案件服判息诉工作,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执行违法、怠于行使职责等案件,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支持提请抗诉等予以监督纠正。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廉洁从检新防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继续聚焦“四风”和司法突出问题,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问题。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地抓好干警日常思想政治学习,继续以专项整治工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在完善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结合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察力度,进一步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学习法律理论知识,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措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岗位练兵活动,加大高层次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结合“十三五”规划的战略实施,强化依法理财思维,规范经费开支范围、标准与报销程序,加强科技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编辑:杨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