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海州区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书记朱兴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区长李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明、区政协主席汤成元等领导参加。
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情况汇报,审议了《政协换届工作方案》《海州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第十二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1年区安全生产巡查报告》《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与救援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会上,海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张汇报了该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情况,主要包括《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及贯彻落实的六项举措,即:“持续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加强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等。
会议强调,《意见》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全区上下要切实提高站位,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不断增强接受法律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区检察院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全力推进平安海州、法治海州建设。区各有关方面要自觉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共同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下一步,海州区检察院将严格按照区委指示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意见》精神,精准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找准服务保障大局的结合点,积极在智慧法律监督、古城公益保护、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未成年人检察等方面打造品牌亮点,形成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品牌矩阵,为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建设后发先至,开创新局新港城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