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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案件】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隋振喜故意伤害案一审宣判
2021-10-20 17:18: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2021年9月22日,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隋振喜故意伤害案一审宣判。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决隋振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