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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海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曹津瑜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1-01-21 11:15:00  来源:连云港海州检察院

2021年1月6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曹津瑜作出不起诉决定。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