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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案件】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建危险驾驶案一审获判
2020-10-19 15:32: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2020年8月31日,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建危险驾驶案一审获判。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决李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

  编辑:海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