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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案件】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
2020-01-30 10:09:00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

  2019年12月19日,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海州区法院依法判决陈媛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编辑:海检宣